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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生/学年,理科类4000元/生/学年,工科类4400元/生/学年,外语类4300元/生/学年,艺术类65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医药卫生类护理专业(专科)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23〕634号):4500元/生/学年。

新增药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药学专业(专科)、中医养生保健专业(专科)、民族传统技艺专业(专科)的学费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700—115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分布在以下区域:本部校区、西校区、北校区和秦州区滨河西路26号。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减(免)、捐”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李政道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和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人/学年)、省属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3000元/人/学年)和社会资助金等,每年受助学生人次达到60%以上。

学校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