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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09-01 13:27:28 | 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4014325隶属于:广东省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招生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综合评价招生什么时候招生?初审容易过吗?录取了可以不去吗?

目前,部分高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已经展开,但很多想要报名同学却对这个特殊的招生模式有一些疑问。本期,范老师便为各位同学解答,“综合评价招生什么时候招生?综合评价初审容易过吗?录取了可以不去吗?”等同学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招生什么时候招生?

相较于普通高考招生来说,综合评价招生更加侧重于考生的综合素质。从招生的流程来看,考生想要通过综合评价招生进入高校,需要先通过网上报名、初审、高考、校测以及志愿填报等流程。

因此,为了顺利完成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大多数院校都将在每年的2月份至4月份集中发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开始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部分院校甚至会提前至1月份启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如南方科技大学昆山杜克大学

根据南方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通知,南方科技大学在2021年的1月10日启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想要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的同学们可在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上海市的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5日)登录南方科技大学的本科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根据昆山杜克大学发布的2021年本科生招生简章,昆山杜克大学2021年设置了两个招生申请轮次,截止日期分别为2021年1月3日和2月18日。具体的信息考生可以登录该校网站,获取完整的招生简章。

二、综合评价初审容易过吗?

从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所发布的招生简章来看,想要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初审并不容易。

综合评价招生在破除唯分数论的同时,并不意味着考生在成绩上就可以松懈,相反想要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了成绩要好以外,在外语、竞赛、创新潜质等方面也要有过人之处。

以南方科技大学、昆山杜克大学为例。它们皆要求考生在初审中提交高中阶段的成绩册,成绩册不仅包含每一学期的成绩,还要有排名以及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即考生如果想要通过初审,在诸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必须从高一开始便有良好的表现,在各科成绩良好的同时,还需要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竞赛。

另外,昆山杜克大学等中外合作的大学尤为重视考生的外语能力,要求考生有着良好的口语能力和写作能力。可见综合评价初审的难度还是较高的,没有过人之处难以通过。

三、录取了可以不去吗?

通过综合评价初审并不意味着考生便被录取,考生在通过初审之后仍需参加高考,只有高考成绩满足所报考院校的要求,并在填写志愿时,将该校放在第一志愿才能被该院校正式录取。

如果考生仅仅通过初审,在志愿填写时,未填写该院校或者未将该院校放在第一志愿,并不会影响考生后续的志愿填报以及录取。如果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按照院校的要求填报,而且在录取中已经被该校提档录取,这个时候不想去,则会严重影响后续的录取工作,甚至错失本年度的招生机会,这种情况之下考生如果不想去,则需要慎重考虑。

综合评价招生并不比高考容易多少,考生需要全面发展,避免“木桶效应”的出现,只有这样才能顺利通过初审,在诸多候选人中大发异彩成功突围。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3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0日—2021年4月30日(上海、浙江5月15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一至三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和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5.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1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四)体育科目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计,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计。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或参加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减1.5分计(百分制),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减1.5分计(百分制)。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三等奖,或参加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减3分计(百分制),在只设面试的省份,面试成绩按所属省份实际分减3分计(百分制)。

六、报考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招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体育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成绩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各省(区、市)官方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进行评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省份,成绩等级A、B、C、D对应赋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等级赋分成绩)÷科目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分数)÷(∑各科目满分)×7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计满分7分。

七、附则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开展的综合评价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按照另行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在各省(区、市)官方招生微信群、QQ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当地招生联系人(详见 _us )。

●(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六)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USTech_zsb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数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数的相关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12月20日—2020年5月31日(上海、浙江、北京、湖北6月15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一至三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和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5.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0年6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0年7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7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四)体育科目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并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参加2020年高考达到理科(上海、浙江、北京、山东考生须选考物理,下同)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高分优先投档线等,下同),能力测试最高可计满分30分,纳入综合成绩;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三等奖,或参加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并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参加2020年高考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校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能力测试最高可计满分30分,纳入综合成绩。
六、报考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招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附则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开展的综合评价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按照另行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在各省(区、市)官方招生微信群、QQ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当地招生联系人(详见 lianxi/ )。
(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六)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 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USTech_zsb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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