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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2023-08-28 17:59:52 | 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3隶属于:教育部
大家平时对招生简章都十分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大学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下面就随招生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大学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3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凡被我校接收的2023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半脱产学习。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②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5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学习形式、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目前基本学制为三年,如延期毕业,则在延期阶段不提供住宿。
每位博士生选配一个由多学科领域导师构成的导师团队,考生报考时采用“导师组”报名。在复试时将根据学校导师实际,将会安排师生互选,拟录取后方可最终确定导师。届时或有调剂导师的情况发生,若因考生不服从导师调剂而致使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博士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报名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缴费、提交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经审核后,准考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考生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
网报日期: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20日。
网报期间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网上缴费后,无论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或者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再退费,请慎重报考。
注: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将不予认定,我校不再单独和考生进行核实。
(二)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内容:
(1)报名表格:考生将网上报名提交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一份,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考生签字栏亲自签名确认信息。此外,在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单位必须写明报考意见,说明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表格照片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4)两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表。
(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6)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交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以上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报名材料的相关表格见学校官网通知。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2.材料提交日期及地址:
(1)提交日期:2023年1月30日-2023年3月10日。
(2)提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刘老师收010-82099034,并在备注栏注明“博士报名”(快递请选择EMS,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因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造成文件不能送达或丢失,责任由考生承担)。

大学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2019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文理通识类。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主招生”。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仅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一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需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公示无异议。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无需提交论文、专利信息);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zhxxtxshm.docx)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学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及申请理由应与本人的志趣及特长密切相关。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评“优秀”、“通过”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将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学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学生需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获得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的资格。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招生网

4.获得认定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因材施教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海外学术研究支持计划;(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清华大学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3月28日-4月15日,自主招生报名。

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学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清华大学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主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tsinghua.edu.cn

大学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国标码:13630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费:69800元/年

第五条 学校是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京津冀一体化核心区,距离北京市政府三公里。在校生4000余人,设有2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艺、文、理、工6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商为主,商、艺结合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办公室等组建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八条 2020年学校会计学金融学金融科技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金融工程投资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13个专业招生。所有专业均设由国内方向(4年毕业后获得国内本科文凭)及本硕分段式培养方向(毕业后可获得国内本科及国外硕士文凭)。学校收取4年学费,每年一交;出国留学期间需单独缴纳国外院校费用。学生入校后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第九条 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就读学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国内培养方向包括就业和国内考研定向方向,并且所有专业均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

第十条 选科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选科限制,所有选科考生均可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委员会制定学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办法执行。

2. 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 艺术类专业:取得学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考生进档后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以各省(区)考试院公布为准。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京、津、冀地区考生录取后不统一邮寄通知书,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到校办理领取通知书、注册等手续。外埠考生通知书发放、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新生可在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办理提前选宿舍等手续。

第十六条 “精英计划”。为满足学生高层次个性化学习需求,学校特别推出本硕直通“精英计划”项目,为学生提供专业雅思集训、GPA和留学背景提升指导、1对1留学导师量身定制,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100%保证学生实现海外升硕。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2020年录取考生全部住宿,寝室为4人间, 独立卫生间,无线网络覆盖,配有空调,热水器等。学校学生实行网上自主选择宿舍,学生在通过网上查询、注册、选宿舍流程后,将享受“VIP一站式报到服务”。录取期间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建议报考学校考生主动联系学校招生老师(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沟通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 学校允许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官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或电话咨询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传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邮编:101118

招生网址:

学校微信平台:jhxy010

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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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清华大学自强计划 清华大学等六校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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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清华背后的付出 2014年高考,来自环江高中2011级09班的蒙维洒,成为清华大学“自强计划”自主招生在全广西招收的唯一学生。这一殊荣让这名18岁的女生一时间变成众人关注的对象。到底她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又付出了多少艰辛? 近日,记者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出发,驱车两个多小时到达蒙维洒的家乡——明伦镇吉祥村虎榜屯。初见蒙维洒,身上穿着一件印有清华大学校徽的紫色T恤,一副黑框眼镜下面

2024-04-12 11:12:37
清华大学等六校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等六校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等六校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 11月21日,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六校联合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正式发布,2014年六校自强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联合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

2024-04-08 22:06:10
清华大学等六校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等六校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等六校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自强计划) 11月21日,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六校联合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正式发布,2014年六校自强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联合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

2024-04-12 10: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