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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25-07-28 02:46:30 | 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0060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2105隶属于: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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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成立于2005年,拥有优质的教学资源,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招生网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文慧南路

六、学院简介: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古镇。学院紧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中环企业的雄厚实力,瞄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努力建设具有产教协同育人特色的应用型高校。2020年,学院被批准为天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院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经济与管理5个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2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多学科协调发展态势。目前,学院在校学生8300余人。

机械工程系所属专业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就读,其他专业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就读。如就读地址发生调整,学院将另行公布,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批,用于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调整意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学费标准: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收费18000元/年·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收费15000元/年·生。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收费标准为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12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的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档案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各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其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各省(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按照《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院级各级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学院是独立学院,尚未开展减免学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zhiczb@

咨询电话:022-86437526、86437522

传真:022-86437528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邮政编码:300380

监督电话:022-864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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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大学,有专科、本科和硕士三个办学层次,是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名称:中文名称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称为TianjinSino-Germa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缩写为TSGUAS。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学校代码:12105
办学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学校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人民政府。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65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元人民币,遵循“用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培养最优秀的人才”实践教学的理念,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本科、 高职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 9 大应用型学科专业组群,现有本科专业 22 个,高职专业 18个,形成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被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现有在校生约 1.3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于本市高校前列,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近三年累计 8.5 万人次。
学校现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市科普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5个,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高校创新团队2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7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5项,2017-2021年派出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448人次,获得资助经费数连续4年位居天津市各高校第一。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将在机械硕士(0855)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招生。“十三五”期间,学校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天津市教学成果奖6项,师生获国家级学科和专业竞赛奖项524项。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
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技能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当前,学校正肩负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使命,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八条收费标准
本科学年制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高职学年制学费标准:高职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高职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和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宿舍由学校按制度统一分配)。
以上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高职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相互调剂。
第十二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如条件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要求
年龄:不超过21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身高、视力:男生净身高172-184cm,女生净身高162-174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4.8。
五官及其他: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等;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嗅觉、听力正常。
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我校只录取省级美术类统(联)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相关政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飞行器制造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专业企业实习及从业对英语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及英语学习困难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注册学籍后,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
本科:本科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 话:022-28776099、28776655
监督电话:022-28771113
传真:022-28776106
邮政编码:30035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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