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2008年9月19日至21日进行。现将本市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和日期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此基础上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三科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考生可根据本人英语水平选择作答。英文附加题要求用英文解答,三科考试的总体时间不变,分值计入该科总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仍为六十分。
考试日期:2008年9月19日至21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日期具体为:9月19日下午2:00-5:00审计;9月20日上午9:00-11:30税法;9月20日下午2:00-5:30会计;9月21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9月21日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