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湖北省高考政策九点变化
变化一:“非湖北省常住户口人员”不得在湖北省报名高考。
变化二:自主划线招收艺术生的艺术院校由36所增加为39所。
变化三:从今年开始,第二批本科(二)和第三批本科中少数院校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根据院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安排在下一批次(或下一时间段)录取。
变化四:第三批本科中,湖北省民办高校和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都只能降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按志愿录取。
变化五:在高职高专自主招生院校中,增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去掉了武汉语言文化职业技术学院。
变化六: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计划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变化七: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间,第二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
变化八: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保密时间延长。
变化九:增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今年,湖北省有52.5万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比去年增加2万多人。计划招收31万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比去年增加9000人。尽管许多省市开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但今年湖北省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仍然延续去年突出每一批次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只是在每一批次的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顾问 张才生:关键是要填好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录取的比例 在我们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应该占60% 第一批的第一志愿录取成功率占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