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陈洁文)《200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公布。据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及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部分),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9日,志愿填报日期为4月26日—28日。
考试时间形式
考试由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三部分组成。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4月12日、13日;后两门全省统考日期为5月10日、11日。
其中:专业技能300分(考试时间由各专业联考委单独确定);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考试150分钟;语文150分,考试150分钟;数学150分,考试120分钟;英语100分,考试120分钟;总计满分1000分。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统一确定。
另外,“汽车”和“纺织服装” 类考生分别参加“机电一体化”和“艺术”类专业考试。
免试生政策
免试生资格由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根据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下发的技能大赛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免试生须到属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免试条件: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20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10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招生院校可免试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10名、省级比赛前3名可免试录取本科专业。
加分政策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三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招生录取时总分加50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和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可优先录取。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录取时由高校按规定执行。
体检录取
体检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报考烹饪、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肝功能检查。体检工作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进行,于4月30日前完成。
录取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和网上录取平台进行。录取分两个批次,即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具体录取事项和相关录取政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