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招生网小编整理了50高分!!急!!高考有哪些招健美操专业的大学?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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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比较一下下面4所浙江的大学
排名是4123
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5500余人。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学院占地200余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74200万平方米,学院建设了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标准语音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拥有充足的多媒体教室、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先进的校园网络。学院教学设施齐备,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创新发展”的办学方针,以浙江财经学院雄厚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按新型模式进行办学,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创出独立学院“民”、“独”、“优”特色,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院已经建立起适应独立办学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院已设有
财政系、
会计系、金融系、管理系、信息系、
法学系、经贸系、外语系、人文系和基础部等9系1部教学机构,各系部主任由浙江财经学院相关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经过七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41.41%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67.78%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目前设有
财政学、
税务、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会计学、
审计学、
财务管理、
金融学、
保险、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统计、法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汉语言文学、
广告学、
艺术设计等24个本科专业。学院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6年面向浙江省招生1780人。
学院不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显现可喜的成效,如在反映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数学建模、程序设计、会计信息化等竞赛和反映学生综合才艺的竞赛中,我院学生频频获奖:他们曾先后获得了2004年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三等奖,200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三等奖,2004、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一等奖、三等奖,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2004、200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大赛一、二等奖,2005年浙江省健美操锦标赛个人组第二名,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定向公开赛女子第三名,2005年淘宝网大学生创意策划大赛杭州赛区优秀创意策划团队奖,2005年度浙江省第三届武术锦标赛一等奖等诸多奖项。
学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有效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三学年按一定比例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学院文凭;学院还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同时,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对考上研究生的同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学院经过七年的开拓进取,在人才培养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该院2003届、2004届、2005届毕业生均有10%以上考入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多人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7月经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设立,是以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教育成本收费,按民办机制运作。2004年11月28日,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为独立学院。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其中教学区200亩,生活区100亩;规划校园面积600亩。拥有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达5.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603万元,图书达25万册(不含电子图书)。学院设有办公室、教务部、学工部、财务部、基建办以及机电工程系、计量技术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管理系、生命科学系、外语系、法学系、人文社科系和基础部。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六大学科门类1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5005人,聘期一学年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任教师26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34.7%,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85人,占教师总数的70.6%。
学院按照“依托母体,办出特色,以人为本,以质为先”的办学思路,积极探索“依托母体办学,相对独立运作,资源共建共享,合约管理运行”的办学模式,依托母体良好的办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鲜明的办学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2003、2004两届本科毕业生初次签约就业率分别达到84.21%和90.21%,初次就业率为93.86%和94.41%。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定位是: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8号文件的规范要求,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致力于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到2010年,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品牌效应及影响力的省内一流独立学院。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医(药)等七大学科门类30个左右本科专业,在校生稳定在8000人左右,专任教师稳定在400人左右,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稳定在35%左右,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学生生活设施、图书资料等办学指标达到本科教学评价指标优良标准。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学校坐落在经济繁荣、人杰地灵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199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
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百年办学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 “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校风,“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年开始与
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和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办学格局。
边门 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6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含在建)11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研究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门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00余人,正高职称17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一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博士生导师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4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6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于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
学校秉承“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一批教学成果获得了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有一大批学生在全国、省、市级各类重要学科竞赛及国际服装设计比赛中取得佳绩。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创业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学生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近几年学校本科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名列浙江省高校前列。
体育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信息中心、语音中心、网络中心和一流的体育设施,具有现代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平台。图书信息中心设施先进,馆藏特色鲜明,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区域中心和国内学科资料最齐全的服装与艺术设计情报中心之一。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是孕育桃李、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积极探索“3+2”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联合研究中心,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国际化办学趋势日益明显。
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阔步迈进!
3.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理工大学举办的,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独立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5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院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确认。学院在“中国校友会2006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上排名第42名。
学院位于杭州市文一西路960号,占地面积563亩,总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办学设施完善。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专业实验室以及体育馆等基础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雅。
依托浙江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不断完善专业结构与布局,现有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外语系、基础部和体育军训部等7系2部。现有本科专业及方向35个,在校生8900余人。200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630名。对2008级学生中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开办以来,学院依托并充分发挥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继承和发扬浙江理工大学“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优良校风,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学院依托浙江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60余人。
学院一直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同类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学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浙江理工大学申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1999年10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组建,2000年开始面向浙江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897年的蚕学馆,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分下沙、文一两个校区。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科技与艺术学院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文泽路8号。现有本科专业27个,在校生6800余人。学院下设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基础部等教学机构。自开办以来,学院紧密结合浙江省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并依托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服装、经贸管理、信息电子、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主,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特色。
近几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育,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设立包括香港桑麻基金会奖、陈香梅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十佳民办生奖及优秀学生奖等在内的十余种奖学奖,并对在某一方面(如文艺、体育、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的“突出贡献奖”。自2004级学生起,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经浙江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院一直坚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年来,我院的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良好机遇,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将科技与艺术学院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工业大学举办、2004年由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位于杭州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优雅。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13000平方米,各类藏书45万余册,共享浙江工业大学图书(含电子图书)37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00余万元,拥有各类实验室52个,教学用计算机近1800台。
学院设有7个分院1个系1个教学部,即经贸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人文科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外国语分院、建筑分院、创意设计分院、理学系、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29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六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8600人。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相对独立、办出特色”的办学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实践,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通过专业特色建设、专业自主招生等一系列措施,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初步显现。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学科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教改项目——《独立学院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稳居同类院校前列,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获得国际级奖项1项、国家级奖项49项、省级奖项200余项。
学院在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师资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实施“青年教师进修学校”制度,逐步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3.4%,硕士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近80%;硕士生导师13人,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教师获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5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36项;科研经费1600万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17篇,被SCI、EI、ISPT摘录41篇;出版学术著作9部;专利5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搭建平台、做好指导。每年有2%的优秀学生被选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享受校本部公办学生同等待遇;实施“新生导师制”、四年一贯制《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设立学生课外科技基金,开展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诺丁汉-特仑特大学、美国威廉·帕特森大学、韩国庆州大学、比利时鲁汶工学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留学深造提供更多的便利通道。
“十一五”期间,全院师生秉承浙江工业大学 “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尚德致知、敢为人先”的之江精神,全力打造“报考到之江,成才在之江,用人找之江”三大品牌,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能主动适应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招生网
50高分!!急!!高考有哪些招健美操专业的大学?
知道!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
同济大学 南京
河海大学 南京
中国药科大学 宁波大学 青岛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华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还有一些:记不住了。。。。 所有体育院校都招,是艺术系
理科生选健美操为专业考大学可以去哪些大学?
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
)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康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
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视觉传达设计、
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
应用心理学(运动
心理学方向)、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
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
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就是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50高分!!急!!高考有哪些招健美操专业的大学?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